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 法学选择题
题目
甲诉乙买卖合同纠纷案,甲主张乙收货后未付货款8万元,提交了乙签收的送货单;乙辩称货款已现金付清,但仅陈述付款经过,未提交收条或其他付款凭证。诉讼中,法院经审理认为,送货单仅能证明货物交付,不能单独证明付款义务未履行,而乙关于现金付款的陈述与送货、结算细节基本吻合。关于本案裁判应采用的证明标准及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本案应适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乙不能提供收条即应判决乙付款 B. 民事诉讼原则上采高度盖然性(高度可能性)标准,法院应综合双方证据与陈述判断待证事实是否具有高度可能性 C.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适用同一证明标准,举证不能一律由甲承担败诉后果 D. 本案应适用优势证据标准之外更高的标准,因涉及现金支付必须以书面凭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