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 — 会计计算题
题目
甲企业以其一栋厂房(价值300万元,已为乙银行的债权设立抵押并办理登记)和一批机器设备(价值200万元,先后为丙公司的债权设立质押并已交付,为丁公司的债权设立抵押但未登记)向多人融资。后甲企业无力清偿,厂房变价所得320万元,设备变价所得180万元。经查明:乙银行债权本金200万元及利息20万元;丙公司债权本金150万元;丁公司债权本金100万元;另有戊公司因修理该批设备对甲享有80万元债权,设备由戊合法留置。不考虑其他费用,请分别计算:乙银行、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各自可就变价款优先受偿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并说明丁公司抵押未登记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