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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国出口企业与土耳其买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企业希望以最小公开性、最快结案并保持双方后续合作关系。下列关于四种争议解决方式的比较,正确的是:A. 外国法院诉讼通常保密性最强、最利于维系合作关系 B. 协商和解公开程度最高且结案最慢 C. 调解与协商和解均属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保密性和对合作关系的维护通常优于诉讼 D. 国际商事仲裁因一裁终局,保密性必然优于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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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法院受理一起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申请人为日本公司X,被申请人为中国公司Y。经查明:裁决由日本某仲裁庭依双方有效仲裁协议作出,日本与中国均为《纽约公约》缔约国,且裁决不存在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形。根据《纽约公约》,中国法院对该裁决应采取的态度是:A. 予以承认与执行 B. 重新审理后视情况执行 C. 撤销该裁决 D. 发回日本仲裁庭重新仲裁
我国一家服装出口企业于2020年6月在其国内注册了「云栖」商标,之后长期向德国出口带该商标的服装,但始终未在德国申请注册。2024年,一家德国经销商抢先在德国就相同商品注册了「云栖」商标,随后以该商标权人身份要求停止我方企业继续在德销售,并声称商标权随《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而「国际通用」。根据商标权取得原则与地域性规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依《巴黎公约》,国内注册自动延伸至德国,我方企业在德国继续使用不构成侵权 B. 德国经销商注册在先于我方在德无在先权利,我方企业因未在德注册而难以对抗其商标权,且对方行为不违反商标权国际通用原则 C. 商标权具有国际通用性,我方企业可凭国内注册直接在德国主张撤销对方商标 D. 我方企业只需向德国海关备案国内注册证书即可阻止对方行使德国商标权
比利时某公司生产的电水壶出口至奥地利并售予消费者安娜。因温控器缺陷,电水壶在使用中起火,致安娜轻微受伤并烧毁其价值2000欧洲货币单位的木质茶桌。依据《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85/374号指令)及奥地利转化立法,安娜主张人身损害赔偿8000欧洲货币单位与财产损失赔偿2000欧洲货币单位。已知该立法对财产损害设有500欧洲货币单位的免赔额,且生产者对缺陷不存在抗辩事由。请计算生产者应赔偿的总金额。
甲国《产品责任法》对缺陷产品致害适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损害,生产者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因生产者主观无过错而免责;同时规定受害人擅自改装产品的,可减轻生产者10%的赔偿责任。消费者丙因某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存在制造缺陷中毒受伤,损失共计:医疗费15万元、误工损失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生产者抗辩称其生产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且无任何过错,主张免责;丙不存在改装产品等自身过错。请依据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计算生产者应赔偿的金额。
某国《产品责任法》规定:某类儿童漆产品的重金属铅含量超过 90 mg/kg 即认定该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须承担严格产品责任。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儿童漆经检测,每 2.5 kg 漆样中含铅 0.25 g。请问:该批儿童漆的铅含量是否达到缺陷认定标准?乙公司是否应承担产品责任?
甲国《产品责任法》规定,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为处于生产、流通环节的经营者。某榨汁机在甲国致人损害:该机由戊国M公司实际制造;乙国N公司仅许可其商标用于该机外观但未参与制造;己国P公司将该机进口至甲国;甲国消费者周某购机自用。依照产品责任法通常规则,下列哪一主体不属于该产品的责任主体? A. 实际制造者M公司 B. 将商标标注于产品上使人误认为自己是制造者的N公司 C. 进口商P公司 D. 消费者周某
下列关于产品责任与产品缺陷认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产品只要符合行业标准即一律不构成缺陷,生产者免于承担责任 B.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存在缺陷并造成损害是认定产品责任的核心要件 C. 只有销售者才可能成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D. 产品责任以生产者主观过错为成立前提,消费者须举证生产者有过失
瑞典某公司生产的智能手表出口至挪威并售予消费者卡尔。因电池缺陷,手表在佩戴中过热,致卡尔手腕烫伤。卡尔主张下列损失:①医疗费1.2万挪威克朗;②因烫伤误工减少的收入8000克朗;③其自行将手表改装电池导致故障、由此扩大的损失6000克朗;④因人身伤害遭受的精神痛苦赔偿5000克朗。依据《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85/374号指令)确定的赔偿范围与免责规则,属于生产者依法应予赔偿且生产者不得免责的损失金额合计为____克朗。
某国法院审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消费者甲因家电产品存在缺陷受伤,诉请生产者赔偿。生产者主张其生产过程完全符合行业标准,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而免责。但该国《产品责任法》明确规定,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法院应适用的归责原则是____原则,依据该原则,受害人甲无需举证证明生产者主观上存在____。
中国出口商某公司与巴西买方约定以D/A 30天(承兑交单)托收方式结算货款5万美元,并通过托收行向代收行寄交全套正本提单。货到目的港后,买方仅向代收行承兑了汇票即取得正本提单提货转售,但汇票到期后买方破产无力付款。根据托收的国际惯例与一般法律规则,下列关于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的判断正确的是:A. 代收行在买方承兑后即承担到期付款的担保责任,出口商可要求代收行付款 B. 托收行接受托收指示后即对买方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 出口商自行承担买方承兑后不付款的商业信用风险,仅可凭已承兑汇票向买方追索,银行不承担责任 D. 出口商可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再行主张货物权利,从而收回货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甲银行开出信用证后请乙银行通知卖方。卖方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提交单据,乙银行核验单据相符后仅将单据转递甲银行,并不承担付款义务。在该信用证业务中,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当事人是( ) A. 乙银行(通知行) B. 甲银行(开证行) C. 买方(申请人) D. 卖方(受益人)
中国某食品进口公司一批货物投保一切险。航行途中船舶遭遇火灾,货物严重受损,经估算修复费用超过货物完好价值,被保险人遂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要求按全损赔付并移交残货及一切权益,保险人接受了委付并支付全损赔款。此后保险人查明,火灾系承运人船舶不适航所致,遂以自己名义向承运人提起代位求偿诉讼;同时发现残货经拍卖尚有部分余值,保险人主张该余值归自己所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取得残货所有权,拍卖余值归保险人所有,且可以自己名义向承运人追偿 B. 委付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通知、保险人承诺接受方生效,本案保险人已接受委付,故只能向承运人追偿而不得取得残货余值 C. 代位求偿应以被保险人名义行使,保险人以自己名义起诉不符合法律要求,追偿不能成立 D. 委付是单方行为,保险人无权拒绝,即使不接受委付也须按全损赔付
某出口公司为一批海运服装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时,该公司业务员仅凭以往经验判断货物风险正常,并未刻意调查船舶状况;事后查明,承运船舶存在严重超龄服役的隐患,但投保人对此确实不知情。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主动披露该船舶隐患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最大诚信原则下告知义务的要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投保人应承担无限告知义务,未披露即构成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可解除合同 B. 告知义务以投保人明知或应知的重要情况为限,投保人不知情且无过错,未披露不构成违反告知义务 C. 保险人既已收取保费,即丧失以未告知为由解除合同的权利 D. 只要货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损失,保险人均可援引未告知主张免责
某远洋货轮承运一批成套机电设备,提单适用《海牙规则》。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承运人已恪尽职守使船舶适航、妥善配备船员。航行途中,值班轮机员违规操作引发机舱火灾,烧毁部分货物;灭火过程中,船员因操作失当使消防海水浸湿另一部分货物。经查,承运人对火灾的发生及其后船员的灭火行为均无本人实际过失或私谋。依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对上述损失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A. 火灾损失与水渍损失均须赔偿 B. 仅水渍损失须赔偿,火灾损失免责 C. 火灾损失与水渍损失均可免责 D. 仅火灾损失须赔偿,水渍损失免责
某国际贸易课上,甲同学归纳了提单的法律功能并作了如下反向推理:若一份运输单据既不能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也不能作为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更不能通过转让单据本身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则该单据就不属于提单。据此推理,下列哪种单据最符合甲同学所述的“不属于提单”的判断?A. 已装船的清洁指示提单 B. 航空货运单(不可背书转让,仅作运输合同证明和货物收据) C. 记名提单 D. 到货提单
中国某出口公司委托某海运承运人运输一批机床,承运人收到货物装船后签发了清洁、已装船的指示提单一式三份,收货人栏载明“凭托运人指示”。出口公司取得货款前,经空白背书将该套提单转让给德国买方乙公司。船抵目的港后,承运人未收回任何一份正本提单即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乙公司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权,其法律依据在于提单的三项基本功能之一,即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____(填写功能名称);而承运人签发的该提单同时表明货物表面状况良好,这体现了提单作为货物____(填写证据类型)的功能。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国卖方甲公司与南非买方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为80万美元,适用CISG。乙公司收货后经检验发现,由于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该批货物在交货时的实际价值仅为60万美元。乙公司依据公约第50条主张减价,并为检验货物实际支出检验费用5万美元。请计算:乙公司按公约规定减价后应向甲公司支付的货款金额,以及减价后乙公司可另行向甲公司索赔的检验费用金额,并给出两项合计金额。
中国卖方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买方乙公司订立适用CISG的棉纱买卖合同,货物总价值为200,000美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宁波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丙公司,由丙公司海运至墨尔本,并明确约定了该交货的特定地点。甲公司依约于2024年5月10日将货物交给丙公司。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因风暴受损,受损部分占货物总价值的40%。问:依据CISG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受损部分对应的损失金额应由哪一方承担?该金额为多少美元?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国卖方甲公司与智利买方乙公司签订一批医疗器械买卖合同,约定适用CISG。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24年6月10日前开立信用证,甲公司应于收到信用证后装船发运。乙公司未按期开证,甲公司遂拒绝装船并发函催告,乙公司回函称货款将于收货后再付。下列关于双方义务及履行顺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买方开立信用证的义务与卖方发运货物的义务不存在牵连关系,甲公司不得以未收信用证为由拒绝装船 B. 甲公司拒绝装船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符合CISG关于双方义务履行顺序的安排 C. 乙公司要求收货后再付款的主张合法,因为CISG规定买方义务仅为收取货物并检验货物 D. 甲公司催告后无须再采取任何措施,即可直接宣告合同无效并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