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来自 AI 原创生成并经逐题审校的题目,带 精品 标记的为 AI 复审通过。整卷生成请去组卷。
判断题:有同学在复习时提出如下看法——『《唐律疏议》确立的五刑体系为笞、杖、徒、流、死,其中仍包含宫刑等肉刑,这体现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礼法结合思想』。该看法完全正确。
登录后查看答案
关于《唐律疏议》所体现的核心原则,下列表述完全正确的是:A.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但十恶中部分重罪可依八议减免;B. 五刑为笞、杖、徒、流、死,其中仍保留宫刑作为次死刑;C. 化外人同类相犯依其本国俗法处理,异类相犯依律论处,体现礼法结合与务实精神;D. 十恶重罪遇恩赦一律不得原宥,且唐律因保留肉刑而与礼法结合原则相悖。
《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其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可概括为:A. 严刑峻法,轻罪重罚 B.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C. 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D. 明刑弼教,以刑去刑
某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四位志愿者分别就国家机构职权作出如下表述:甲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乙说,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丙说,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丁说,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宪法并监督宪法实施。上述表述正确的有:A. 甲、乙、丙 B. 甲、乙、丁 C. 乙、丙、丁 D. 甲、丙、丁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B.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C. 国家监察委员会仅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D. 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宪法
判断题: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而无权修改宪法;同时,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非仅限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判断下列表述的正误: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在法的各种规范作用中属于最后手段;因为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指引、评价、预测和教育作用实现,所以国家强制性并非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必备特征。
判断:张某认为,只要一部法律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起到了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作用,就说明该社会的一切问题都能通过法律得到解决,法在社会调整中无所不能。该说法是否正确?
判断:在我国国家机构职权划分中,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家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监督、调查、处置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甲公司业务员李某未经授权,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乙公司明知李某无代理权仍与其签约。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知晓此事,但一直未作追认或否认。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A. 合同因李某无代理权而确定无效 B. 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甲公司未追认的,对甲公司不发生效力 C. 合同因乙公司恶意而自始无效 D. 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乙公司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其祖父赠与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该行为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C. 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D.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某市颁布《养犬管理条例》后,市民王某据此知道养犬须登记,遂主动办理登记;公安机关对违规养犬者处以罚款。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主动登记体现法的强制作用,公安机关罚款体现法的指引作用 B. 王某主动登记体现法的指引作用,法凭借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故强制作用是法发挥其他作用的最后保障 C. 法能够调整社会关系的一切领域,不存在作用局限 D. 法的作用仅限规范作用,不包括维护阶级统治等社会作用
判断下列表述的正误:法的作用具有局限性,即使法律体系再完备,也无法仅靠法律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因为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其调整范围有限,且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时,在法的规范作用中,强制作用是法的必备特征,任何法律关系的实现都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
判断: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解释宪法。
某市颁布地方性法规后,市民甲据此预判他人违约将获法院支持而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因目睹他人违法受罚而主动守法。关于法的作用,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 甲的行为体现法的强制作用,乙的行为体现法的预测作用 B. 甲的行为体现法的预测作用,乙的行为体现法的教育作用 C. 甲的行为体现法的评价作用,乙的行为体现法的强制作用 D. 甲的行为体现法的指引作用,乙的行为体现法的评价作用
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关于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宪法 B. 国家监察委员会仅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C. 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D. 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宪法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均无效 B.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在未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其签订的合同一律有效 C.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行为,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下列情形中,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一般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能免责 B.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C.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D.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被侵权人须证明生产者存在过错,生产者才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中,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甲家饲养的一般宠物犬将路过行人乙咬伤;丙工厂向河流排污致下游养殖户丁的鱼苗死亡。A. 甲饲养的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使乙故意挑逗致被咬,甲也不能减轻或免除责任 B. 甲饲养的动物致害适用过错责任,乙须证明甲存在过错才能获赔 C. 丙工厂排污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由丙就法定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 丙工厂排污致害适用过错责任,丁须证明丙有过错及因果关系才能获赔
判断题:吴某(22周岁,精神健全)在停车场取车时,发现邻车车门未锁且车内放有他人手提包,仍拉开车门将包取走据为己有。有同学认为:吴某明知包系他人所有而仍拿走,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符合犯罪主观要件;其已满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犯罪主体要件,故其行为具备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该同学的判断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