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 法学选择题
题目
甲、乙、丙三人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经营餐饮业务。2023年5月,合伙企业因扩大门店向供应商赵某赊购货物,欠付货款40万元,一直未清偿。后该合伙企业以自有财产仅能清偿25万元,尚余15万元无力偿付。根据《合伙企业法》,剩余15万元债务应如何承担?
A. 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承担,无出资约定的部分无需承担
B. 由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一合伙人清偿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C. 由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合伙人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D. 由甲、乙、丙平均分担,但每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