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铸刑书与叔向反对 — 法学选择题
题目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将刑法条文铸于鼎上公布。晋国大夫叔向致信反对。从法律渊源与裁判方式的角度看,叔向主张的理想状态与反对理由,下列表述最准确的是:
A. 主张恢复夏商时代的肉刑体系,认为铸刑书条文过于宽缓
B. 主张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临事制刑,使民众因法不可知而畏惧并遵行礼义,公布成文法将导致弃礼征书、争于锥刀之末
C. 主张各诸侯国应统一颁布法典,反对郑国一国单独立法
D. 主张法律可以公布,但应由民众推举代表参与立法,子产单方铸鼎程序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