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原则 — 法学选择题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在其机器设备上为乙公司设立一项「流质抵押权」,内容为甲公司到期不还款时,该机器设备所有权直接归乙公司,且乙公司的此项「流质抵押权」可以脱离主债权单独转让。该项「流质抵押权」并非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系双方自行创设。关于该约定的物权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该约定创设了新型担保物权,乙公司取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 B. 该约定不发生物权效力,乙公司不能取得「流质抵押权」这一法定外的物权,但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仍可产生债法上的拘束力 C. 该约定有效,因为物权法定原则仅限制物权种类,不限制当事人对权利内容的约定 D. 该约定因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而绝对无效,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也随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