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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检察院李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线索,同时合议庭法官在庭审中暗示倾向于从重处罚。关于李检察官正确处理与侦查、审判关系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符合检察官职业伦理中客观公正义务的要求?A. 为配合侦查机关追诉犯罪,隐去刑讯逼供线索,维持原指控证据体系 B. 依法核实并排除非法证据,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在庭审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不当迎合法官倾向 C. 直接以侦查人员涉嫌刑讯逼供为由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不再追诉 D. 为避免影响与法院关系,庭审中沉默不发表公诉意见,任由法官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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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某主审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尚未审结。其妻在家宴中向亲戚转述了合议庭评议中多数意见的形成过程;陈某本人虽未制止,但自认为仅限于家庭成员范围、不构成公开泄露。其后,该亲戚将上述评议倾向告知案件一方当事人。关于陈某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 陈某未亲自向当事人或外界披露,不违反保密义务与审判纪律 B. 家庭成员之间属于私密交流,任何情况下均不属于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C. 陈某在案件审结前向无碍审判的家庭成员透露评议情况,且未履行制止和补救义务,违反了法官保密义务与审判纪律 D. 只要在宣判前未导致裁判结果改变,泄露评议情况即不构成违反审判纪律
某律师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从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其同窗好友)处偶然获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该律师一方面基于职业友谊与保密习惯不愿披露该信息来源,另一方面认为继续使用该信息可能损害司法公正。下列关于忠诚、保密与公正原则之间冲突协调的处理,正确的是:A. 律师应优先履行对好友的保密义务,不得披露信息来源,只需放弃使用该信息即可 B. 律师应向法院如实说明信息来源与获取经过,接受法院对该证据可采性的审查,不得私自决定使用或隐瞒 C. 律师可自主选择将信息转交委托人使用,因为忠诚原则要求优先维护委托人利益 D. 律师可对该信息来源永久沉默,因为保密原则高于一切其他职业伦理原则
戊国与己国爆发战争后,庚国宣布中立。庚国随后采取以下措施:对戊、己两国交战方军舰一视同仁,均拒绝其进入本国港口;禁止交战国任何一方利用庚国领土或领海作为军事行动基地;但依既有商业合同向己国出售非军用钢材。根据战时中立制度,下列哪一评价是正确的?A. 庚国拒绝交战国军舰入港但保留民间商业贸易,不违反中立义务 B. 庚国禁止交战国利用其领土作为军事基地,构成对己国的实质不友好行为 C. 中立国必须与交战双方同时断绝一切经贸往来,否则丧失中立地位 D. 庚国向己国出售钢材,因其拒绝戊国同等采购而构成偏袒己国的违反中立行为
甲国已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既未加入其第一任择议定书,也未作出《欧洲人权公约》之类的区域性安排。该国国民乙认为甲国的强制拆迁行为侵犯了其适当住房权,在用尽国内救济后,拟寻求国际层面的救济途径。下列关于可适用保护机制的表述,正确的是:A. 乙可直接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个人来文,因其针对缔约国的侵犯行为 B. 乙可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指控甲国,但委员会仅可发表意见且甲国可援引未接受任择议定书予以拒绝 C. 乙只能向人权理事会申诉,因为来文程序须以国家同意为前提 D. 乙可向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提交个人来文,该机制对缔约国当然适用
2024年,某国以邻国境内武装团体的袭击为由,未经安理会授权即对邻国发动大规模军事打击,并宣布在战后主导该国政治重建,将同时推翻其政府并长期驻军。依据《联合国宪章》第1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及第2条相关原则,下列关于该国行为法律评价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A. 只要事后向安理会报告并说明理由,即符合第2条第4项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 B. 自卫权行使须满足受武力攻击、必要性与比例性要求,且不得以自卫为名实现推翻他国政府、长期占领等与宪章宗旨相悖的目的,故该国行为原则上违法 C. 国家间存在武装团体袭击的事实,即自动产生对其境内一切军事目标使用武力的合法依据 D. 宪章第2条各项原则仅为宗旨的解释性说明,不具有独立拘束力,故该国行为不构成违法
甲、乙、丙、丁四国均为多边《跨境候鸟保护公约》缔约国,公约第15条规定缔约国境内不得捕猎受保护候鸟。甲国在签署时声明保留该条,乙国接受了该保留,丙国明确反对该保留但并不反对公约在两国间生效,丁国在甲国作出保留后三年才加入公约且未对保留表态。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9至21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甲国的保留属于禁止性保留,因其排除了一项核心义务,故保留无效 B. 该保留在甲国与乙国之间有效,甲国可依保留不在第15条义务约束下捕猎候鸟 C. 该保留在甲国与丙国之间有效,仅丙国须受第15条约束而甲国不受 D. 丁国视为默认接受保留,故保留在甲国与丁国之间必然不生任何效力
某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王某在审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期间,应大学同学聚餐之邀出席。席间同学李某询问其正在审理的案件被告方的抗辩意见及合议庭内部的评议倾向,王某未予透露,仅表示案件尚在审理中不便谈论;饭后王某将聚餐照片发至个人朋友圈,未涉及案件内容。合议庭另一成员赵某则在微信同学群中透露了合议庭评议中少数意见的具体内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王某参加聚餐并接受询问即违反保密义务与审判纪律,无论是否透露实体内容 B. 赵某在微信群泄露合议庭评议秘密,违反了法官保密义务与审判纪律 C. 王某发朋友圈照片因不涉案件内容,不构成违纪,赵某行为亦不违纪,因评议属内部事务 D. 法官对合议庭少数意见不负保密义务,赵某的披露属于司法公开的正当范围
某基层法院法官王某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期间,得知被告系其妻担任财务总监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之另一子公司。王某认为自己仅与被告的关联企业存在利害关系,且自信能够公正审理,遂未主动回避,亦未向当事人告知该情况。关于王某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 因利害关系仅存在于关联企业而非本案被告,王某无回避义务,其做法合法 B. 王某已形成可能影响中立裁判的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其不回避且不告知的做法违反法官职业伦理 C. 只要王某裁判结果公正,即不违反回避规定 D. 回避须由当事人申请,当事人未申请则王某无需采取任何措施
某执业律师在代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委托人向其陈述的事实涉及一桩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严重犯罪,该律师对该信息同时负有保密义务与不得协助违法行为的公正忠诚要求。下列关于基本原则冲突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 保密原则绝对优先于公正原则,律师必须对一切执业中知悉的信息永久沉默 B. 公正原则绝对优先于保密原则,律师应立即向司法机关举报委托人的全部案情 C. 当保密与公正发生冲突时,应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框架内权衡处理,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隐瞒的重大危害信息可依法披露,其余仍应保密 D. 二者冲突时应由律师个人凭道德直觉自由决定,无需遵循任何规范依据
某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案件,当事人向其透露的信息若在庭审中如实陈述将不利于当事人利益,此时保密义务与忠实维护当事人利益之间产生张力。下列关于基本原则冲突协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忠诚原则是最高原则,任何情况下均优先于保密原则 B. 保密原则是绝对义务,无论何种情形律师均不得披露当事人信息 C. 应结合具体情形,在法律框架内权衡各原则的适用条件与界限进行协调 D. 原则冲突时由律师个人凭主观好恶自行决定优先适用哪一原则
丙国在甲、乙两国爆发战争后宣布中立。丙国允许甲国军舰进入其港口补给燃料,但对乙国军舰仅在支付更高费用并预付全款时方可入港,且停留时间缩短为甲国的一半。另有丙国海关人员以避战为由,私自允许甲国征用的商船在港内改装为辅助巡洋舰。关于丙国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 收费与停留时间差异属于中立国主权裁量范围,不构成违反中立义务 B. 丙国仅在放任商船改装一事上违反中立义务,差别对待港口便利不违反中立义务 C. 丙国对不同交战国给予不同港口便利的行为本身即违反不偏袒义务,放任商船改装亦违反中立义务 D. 只要丙国未直接参战,其全部行为均不违反战时中立制度
甲国与乙国爆发战争后,丙国宣布中立。丙国以“与乙国签订有长期港口服务协定”为由,允许乙国军舰在其港口加装燃料,同时以“惯例上从未接待过甲国军舰”为由拒绝甲国军舰进入同一港口补给。关于丙国做法的定性,正确的是:A. 丙国依双边协定行事,不违反战时中立义务 B. 只要丙国未参战,如何分配港口便利属其内政 C. 丙国对不同交战国给予不同港口便利,构成违反不偏袒义务的不当行为 D. 仅当丙国允许一方在其领土内组建军队时才违反中立义务
甲国与乙国因海洋划界争端诉至国际法院。经查:两国均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乙国从未接受任择强制管辖,但两国曾签订一项仲裁条约,约定凡因海洋划界发生的争端应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甲国起诉后,乙国主张法院无管辖权。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法院有管辖权,依据是两国均为规约当事国这一事实本身 B. 法院有管辖权,依据是双方通过仲裁条约就本案争端事先表达了同意 C. 法院无管辖权,因为任择强制管辖须以双方均发表声明为前提,乙国未作声明即排除一切管辖 D. 法院有管辖权,因为国际法院对法律性质的争端享有当然的强制管辖权
甲、乙两国因海洋划界争端协商未果。丙国经双方同意介入,向两国提出了解决争端的建议方案,但方案对甲、乙两国不具法律拘束力;随后甲、乙两国又将争端提交某国际机构,该机构作出的判决对两国具有法律拘束力。关于丙国的行为与该国际机构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丙国的行为属于调停,其建议无法律拘束力,属政治解决方法;国际机构的判决有拘束力,属法律解决方法 B. 丙国的行为属于斡旋,其建议有法律拘束力,属法律解决方法 C. 丙国的行为属于和解,其建议有法律拘束力,属法律解决方法 D. 丙国的行为属于调查,其建议无法律拘束力,但国际机构的判决同样无法律拘束力
甲国为《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因财政困难宣布暂停实施该公约规定的住房保障措施,并主张公约义务可依其单方决定随时中止。依据该公约,下列关于缔约国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 缔约国须立即充分实现所有权利,不得采取渐进措施 B. 缔约国承担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通过立法措施逐渐实现公约权利的义务,且不得任意倒退 C. 缔约国可仅在国内法未作规定时履行公约义务 D. 缔约国可基于财政困难单方声明中止公约义务
某国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但未加入其任择议定书。该国国民乙认为本国言论自由权利受侵害,在用尽国内救济后直接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来文。依据国际人权保护机制,该委员会的正确处理是: A. 直接受理,因为委员会对所有缔约国的来文均有当然管辖权 B. 不予受理,因个人来文管辖以该国加入第一任择议定书为前提 C. 转交联合国安理会处理 D. 先受理,再要求该国补充接受任择议定书
下列哪一项属于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方式?A. 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在其管辖范围内落实人权义务 B. 国家间以武力方式强制他国改善人权状况 C. 国际法院对所有违反人权的个人直接判处刑罚 D. 联合国秘书处对缔约国立法机关直接发布具有拘束力的立法命令
某政府间国际组织章程未明文规定其具有法律人格,但该组织长期独立缔结条约、在成员国购置办公房产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1949年国际法院「关于联合国服务人员受损害赔偿案」咨询意见确立的隐含权力理论,该组织的法律地位应如何认定?A. 因章程未明文规定,该组织不具有任何法律人格 B. 法律人格仅可由章程明文授予,须先修改章程方可认定 C. 可从组织宗旨与实际职能中推定其具有客观法律人格 D. 该组织仅在非成员国境内具有法律人格
某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创设条约未明文规定该组织具有国际法律人格,但该组织长期独立开展活动:以自己名义与多国缔结条约、在成员国境内购置办公不动产、并在其工作人员受到东道国损害时以自己名义提出国际求偿。关于该组织的法律地位,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 因创设条约未明文规定,该组织不具有任何法律人格 B. 该组织仅具有成员国国内法上的法人资格,不具有国际法律人格 C. 可以通过对组织约章的目的与职能等进行暗含解释,认定其具有国际法律人格 D. 该组织具有国际法律人格,但其权利能力范围与成员国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