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来自 AI 原创生成并经逐题审校的题目,带 精品 标记的为 AI 复审通过。整卷生成请去组卷。
判断题:春秋末期,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铸刑鼎,将法律条文公之于众。有观点认为,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仅在于使民众知晓法律条文,并未触动贵族对司法审判权的垄断,故其并未改变“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有法律秩序。该观点是否正确?
登录后查看答案
判断:商鞅变法以「改法为律」并全面贯彻法家「轻罪重罚、刑无等级」原则为特色,据此有人认为,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强调法律面前不论身份贵贱一律平等适用刑罚,因此可推断商鞅变法确立了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判断题: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并推行连坐法、奖励耕战、废除世卿世禄制,其法律变革体现了法家「缘法而治」「轻罪重罚」的主张。
判断题:关于西周五刑制度,有同学作如下表述:西周五刑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罚,其中宫刑为破坏生殖机能之刑;同时该同学认为,五刑均以残害犯罪人身体或生命为手段,故五刑都属于身体刑(肉刑与死刑),与劳役、流放等自由刑无关。该同学的理解是否正确?
判断题:西周五刑指墨、劓、剕(刖)、宫、大辟五种刑罚,其排列大体体现由轻到重的顺序。有同学据此认为,五刑按轻重从重到轻依次排列时,首位应是大辟,且宫刑轻于剕刑。该同学的理解是否正确?
判断:夏商西周时期的三部代表性刑法中,禹刑相传为夏代之刑,汤刑为商代之刑,而吕刑则是西周中期周穆王时期进行的刑法改革成果,故三部刑法分别对应夏、商、西周三个王朝,且在时间上依次先后出现。
判断题:某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县级司法局发现其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情形消失等情形需要收监执行的,应当直接作出收监决定并将罪犯送交监狱,无需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社区矫正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活动违法的,无权提出纠正意见。请判断上述表述的正误。
判断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时,有权直接代替执行机关作出执行决定,执行机关必须服从,无需再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
判断题:曹魏《新律》首次将'八议'正式写入法典,使贵族官僚享有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等减免刑罚的特权制度化;此后历朝法典相沿不改。这一表述正确反映了八议制度入律的基本史实。
判断:《魏律》首次将“八议”正式载入律典,使贵族官僚的法定减免特权由礼制规范转化为刑法条文,因此凡属八议范围之人犯罪,一律免予刑事处罚,司法机关不得再行审断。
判断题: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了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标志着中国古代刑罚制度从肉刑向以笞刑等为主的转变,是汉律儒家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判断: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包含《秦律十八种》《法律答问》《封诊式》等法律文献,其中《法律答问》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条文进行解释,是了解秦代法律解释与司法适用的重要史料;据此有学者认为,云梦秦简的发现表明秦代并非'只有刑杀无法典',而是已形成较系统的法律规范体系。上述表述及其推论是否正确?
判断题:秦代的廷尉是中央司法机关,其长官位列九卿之一,主要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及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但不负责法律解释与修订事务。( )
判断题: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认为,法律源于天命,统治者对违抗王命者施加刑罚是奉天意行事,即所谓'天罚',王权与神权在这一思想下紧密结合。上述表述正确吗?
判断题:春秋时期郑国子产将刑法铸于鼎上公布,遭到叔向反对。叔向认为公布成文法会使民众依据法律条文据理相争、不利于统治,这从反面说明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的垄断,使刑罪标准公开化、确定化,有利于限制统治者恣意擅断,是古代法制文明的重大进步。上述对公布成文法历史意义的评价是否正确?
判断题:西周时期,礼与刑是两种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规范体系;凡违背礼的行为,均不适用刑罚制裁,只有触犯刑律的行为才受刑罚处罚,因此不存在“出礼入刑”现象。上述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认为,天命永恒不变地归属于周王朝,因此统治者可以放心大胆地适用刑罚,无需审慎宽缓。
判断题:在减刑、假释程序中,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后,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减刑、假释的最终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定。
判断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要其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即可暂予监外执行。
判断: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对已经作出死刑判决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的特别审判程序,其设立目的在于从程序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但它并非死刑案件生效的必经程序,因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若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判决即自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