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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下列表述的正误:环境资源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旨在调整因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征之一是具有较强科学技术性,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往往需要依据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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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甲国税法规定,凡在本国境内有住所或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本国税收居民,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征税;同时对本国源泉所得,即使所得人非本国居民也征税。有观点认为,甲国此时仅行使了居民税收管辖权,因来源地征税只是居民管辖权的延伸,两者属于同一管辖权。
判断:国际经济争议解决中,协商与调解均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第三方或对方均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方案;而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则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一方当事人不自动执行时,另一方一般可请求有关法院强制执行。
判断题:甲国法院根据本国法律及国际条约的规定,代乙国法院向位于甲国境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并代为调查取证,这种国家之间的诉讼行为协助属于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范畴。
判断:甲国公司与乙国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但未约定仲裁机构、仲裁地点和仲裁规则。根据《纽约公约》及多数国家仲裁法实践,该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当然无效,法院必须直接受理相关争议,当事人不得再补充达成一致。
判断题:根据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方式的基本分类,协商与调解均属于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方式,而仲裁与诉讼则具有裁判性质,其裁决或判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即使当事人事先未表示同意也必须接受。
判断:甲国与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对跨国股息所得由来源国按限制税率征税。有观点认为,该协定签署后,缔约国税务机关可在各自国内税法与协定规定相冲突时,径行适用国内税法而排除协定条款的效力。
判断题:在国际融资交易中,浮动担保与见索即付保函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担保标的与担保人责任方式不同——浮动担保以借款人现在及将来取得的全部或某类资产设立,借款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仍可处分担保财产,担保权实现时才特定化;而见索即付保函属于人的担保,担保银行仅凭受益人的索赔请求即须付款,不得援引基础借贷合同中的抗辩。据此,可以认为见索即付保函也属于对借款人全部资产设定的物的担保。
判断题:甲国与乙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约定,对跨境特许权使用费实行来源国限制税率征税。有观点认为,该协定一经两国签署即对缔约双方产生拘束力,无需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即可直接适用。请判断该观点是否正确。
判断题: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税收管辖权通常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两类;甲国对长期居住在本国的本国公民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属于对人的管辖,而仅因某跨国企业的利润产生于甲国境内就对其征税,则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上述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失衡时,基金组织要求其进行货币升值或允许其竞争性贬值,以恢复国际收支平衡,此为基金组织监督汇率政策的法定义务。
判断题:在国际商业贷款中,借款人通常需对提款前提条件(如授权文件、政府批准等)作出陈述与保证,若该保证在提款时失实,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且该权利可由贷款协议明确约定,此表述正确。
判断: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在征税方面所行使的权力,国际税法中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两类;只要自然人一国的居住时间累计满一年,该国即可依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其全球所得征税。
判断:有观点认为,国际金融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仅由调整跨国银行贷款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国际证券发行与交易关系、国际金融监管关系因涉及公法因素而被排除在其体系之外;同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等调整国际货币关系的规范也完全不属于国际金融法的范畴。该观点是否正确?
某中国企业向境外银团借入一笔国际商业贷款,借贷双方在贷款协议中约定适用英国法。有观点认为:由于该贷款属于国际商业贷款,其利率、担保及违约救济等事项必须适用借款人所在国(中国)的法律,当事人不能选择外国法作为准据法;此外,国际商业贷款协议中常见的“陈述与保证”条款仅具有形式意义,对借款人没有任何实质法律约束力。请判断上述观点是否正确。
判断题:在国际项目融资中,浮动担保(浮动抵押)以借款人现有及将来取得的全部资产作为担保,担保设立后借款人仍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处分担保财产;而见索即付保函(备用信用证)属于人的担保,担保人仅享有独立于基础交易的抗辩权,基础合同无效原则上不影响其付款义务。以上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题: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货币资金融通和金融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体系通常包括国际贷款法律制度、国际证券法律制度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等。该表述正确吗?
判断题:在国际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在议付单据后向受益人索偿遭开证行拒付的,因开证行已凭单据拒付,议付行便丧失了向受益人追索已付款项的权利,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判断题: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支付货款,收款人为乙公司。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时在汇票上注明'仅转让给丙公司,不得再背书'。后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有观点认为,乙公司所作的禁止背书记载使其对丙公司之后的被背书人丁公司不再承担票据责任,但并不导致丙公司的转让背书行为无效。该观点是否正确?
判断:根据UCP600,某信用证规定提交“清洁已装船提单”,受益人提交的提单载有关于货物包装状况的批注。若开证行以单据不符为由拒付,而受益人主张该批注仅为一般性说明、货物实际完好,开证行必须审查货物实际状况后再决定是否承付。该表述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