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来自 AI 原创生成并经逐题审校的题目,带 精品 标记的为 AI 复审通过。整卷生成请去组卷。
判断题:乙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乙申请撤回上诉。乙认为,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因一审判决尚未经过二审实体裁判,应视为从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需待上诉期重新起算。
登录后查看答案
甲村村民张某以其邻居李某侵占其宅基地为由向法院起诉,起诉状中写明了自己与李某的姓名、要求李某返还被占宅基地并赔偿损失10000元的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但经审查,该争议宅基地实际归张某之弟张乙承包使用,张某对宅基地不享有任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法院应认定张某的起诉因不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____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一条件而不予受理;本案中起诉条件里的'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件,因起诉状已载明李某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应认定已____;至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三项,张某均已具备,其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的请求必须____。
判断题: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若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并非自撤回申请提出时生效,而是自二审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判断题:周某在基层法院起诉孙某,请求支付设备租赁费7万元。受诉法院所在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万元,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但双方从未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院认为该案标的额虽超过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50%,但未超过2倍,且案情简单,故依职权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某高校学生在课堂讨论中发表如下观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分子,因此只要能够查明犯罪事实、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即使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同时,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法的唯一任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并非其任务内容。请判断该学生的上述观点是否正确。
判断:刑事诉讼以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为核心任务,因而凡是由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无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均属于刑事诉讼。
判断题:我国法院审理一起涉外合同纠纷,被告为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任何住所、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原告请求法院直接向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传票。法院认为,只要诉讼代理人有权代收诉讼文书,即可依《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送达的规定向其送达;且若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而以邮寄方式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其他情况足以认定已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关于涉外送达方式及邮寄送达期间届满认定的表述完全正确。
判断题:甲诉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A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乙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乙拒不履行,甲申请强制执行。甲认为,本案二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故应当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观点是否正确?
中国法院受理一起涉外合同纠纷,被告为住所地在B国的外国公司。我国法院欲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下列哪一送达方式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送达的规定? A. 直接邮寄送达至B国,且不论B国法律是否允许邮寄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 B. 按照两国均为缔约国的《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同时受送达所在国不允许邮寄送达的,不得采用邮寄方式 C. 对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直接邮寄送达 D. 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45日即视为送达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司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适用中国法律。'后双方就合同效力发生争议,乙向中国某法院起诉,甲提出管辖异议,主张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经查明,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约定概括、对仲裁委员会名称表述虽有简称但能确定具体机构。依据《仲裁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 因采用简称而非仲裁委员会全称,仲裁协议无效,法院有管辖权 B. 仲裁条款有效,法院应驳回乙的起诉,告知双方依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C. 因合同效力本身存在争议,仲裁条款效力待定,法院应先行审理 D. 仲裁条款仅约束程序事项,不影响法院对实体争议的管辖
判断题: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理由成立的,应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若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且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事项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解决?A. 甲公司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法院申请宣告该票据无效 B. 乙以继承纠纷为由申请法院确认其继承被继承人存款的资格 C. 丙公司因合同履行争议申请法院催告对方当事人限期履行付款义务 D. 丁遗失现金人民币五万元,申请法院公示催告宣告该现金无效
某基层法院同月受理三件非讼申请:甲请求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乙请求宣告某公民失踪,丙请求因票据遗失而发出公示催告。书记员在登记时将三件均列入特别程序适用范围。该处理是否正确?
下列法律文书中,属于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根据的是( ) A. 法院作出的确认合同无效的判决书 B.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C. 法院作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D. 仲裁机构就合同效力作出的确认裁决书
甲诉乙借款纠纷案判决生效后,甲申请强制执行乙名下房屋。执行过程中,丙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主张该房屋归其所有,请求排除执行。经审查,丙的理由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应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权属争议,执行法院无权审查其异议 B. 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且该裁定一经作出即不得申请复议 C. 丙的异议属于执行行为异议,应适用执行行为异议的审查程序处理 D. 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若申请执行人甲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许可执行之诉,法院应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以及选民资格案件均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但当事人对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不得提起____;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中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应当另行通过____程序解决。
甲县人民法院(隶属乙市)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甲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存在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情形。若甲县人民检察院拟通过抗诉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其不能直接向甲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应当提请____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周某与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于2023年6月1日生效。2024年4月20日,周某发现一份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遂于2024年5月5日以该事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周某的申请距判决生效已逾十个月,超过法定期限,遂裁定不予受理。请判断:法院以超过六个月期限为由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否正确。
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法院于2023年6月1日作出二审判决并依法送达。王某认为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欲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____个月内提出。但王某于2023年6月20日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据此申请再审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____个月内提出。
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3年6月5日二审判决送达双方并生效。2024年11月20日,甲公司才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有观点认为,甲公司主张的事由属于“有新的证据”这一再审事由,不受六个月期限限制,故其申请应被受理。该观点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