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指数体系 — 统计学计算题
题目
某市以2023年为基期、2024年为报告期编制居民消费指数体系进行因素分析。已知:基期消费总额(按基期价格与基期数量计算)为500万元;报告期消费总额(按报告期价格与报告期数量计算)为546万元;以拉氏公式计算的数量指标指数(消费量指数)为105%。请计算:(1) 消费总额指数(总量指数);(2) 以派氏公式计算的质量指标指数(价格指数,即CPI意义上的价格变动指数);(3) 用绝对额对消费总额变动进行因素分析,验证各因素影响绝对额之和等于总量变动绝对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