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 法学选择题
题目
中国某公司与德国某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按其仲裁规则仲裁。'后双方发生争议,中方公司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德方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仲裁条款因未约定仲裁地点而无效。经审查,仲裁程序在新加坡进行。关于该仲裁条款效力及裁决承认与执行的表述,正确的是:A. 仲裁条款未明确约定仲裁地点,依《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第1项当然无效,裁决可被拒绝承认与执行 B. 依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可确定仲裁机构所在地即新加坡为仲裁地,仲裁条款有效,裁决可依《纽约公约》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 C. 仲裁条款有效但仅具和解协议性质,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 D. 仲裁条款效力取决于合同整体效力,合同无效则仲裁条款一律随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