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选择题 标准

提单的法律性质与功能 — 法学选择题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AI 三重审校通过

题目
中国卖方委托承运人运输一批货物至汉堡,承运人收到货物后签发了一套正本提单。货物在运输途中,卖方拟将该批货物转售给德国的另一买方,希望直接通过单据转让完成货物所有权的移转,而无需实际交付货物。下列关于提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 提单仅是货物收据,签发后不能转让,货物处分须由托运人另行指示 B. 提单是物权凭证,代表对货物的占有权,通过提单的交付或背书转让即可实现货物占有的转移 C. 提单是运输合同本身,转让提单即转让原运输合同项下承运人的全部合同义务 D. 提单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因而不具有任何处分货物的功能,转售必须等待货物到港后现实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