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 — 法学选择题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设备,约定甲公司自提,但未约定提货地点,也未约定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设备已具备交付条件,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出提货通知,要求其于3月10日前提取。关于本案合同履行的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未约定地点时,甲公司应到乙公司所在地提取标的物 B. 未约定地点时,乙公司应将设备送至甲公司所在地交付 C. 未约定期限时,乙公司须等到甲公司实际提出请求后才能要求其提货 D. 通知确定的3月10日届满甲公司未提货,设备毁损风险即全部转由甲公司承担且乙公司无需任何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