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选择题 标准

代理权授予与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 法学选择题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主观题) 民法 AI 三重审校通过

题目
甲公司向乙出具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乙以甲公司名义向丙公司采购水泥,价格上限为每吨400元。乙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借采购之机获利,遂与丙公司串通,以每吨600元的价格签订水泥买卖合同,并将100万元差价利益分与丙公司业务员。丙公司知道乙超越代理权限。该合同的效力及责任应如何认定?A. 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承受合同后果 B. 构成恶意串通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C. 属于无权代理,经甲公司追认后有效,甲公司应承担全部合同责任 D. 属于无权代理,丙公司为善意相对人,可催告甲公司追认并在追认前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