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取得与保护 — 国际贸易选择题
题目
我国某企业于2022年5月8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澜屿」商标,同日向美国出口首批贴有该商标的商品。2022年7月1日,该企业在公开博览会上首次公开展出使用「澜屿」商标的产品;依据《巴黎公约》,展览会临时保护可作为优先权起算日。该企业于2022年11月15日依据优先权原则向德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若德国境内一第三方于2022年9月20日就相同商标在同类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且该第三方未参与任何展出。下列关于德国商标注册权利归属的判断,正确的是:A. 第三方申请在先,应驳回该企业申请 B. 该企业可主张以2022年7月1日为优先权日,其权利优先于第三方 C. 该企业以国内申请日为准,仍晚于第三方,申请被驳回 D. 双方均不能注册,商标进入公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