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 国际贸易计算题
题目
甲、乙、丙三人依法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约定出资比例为2:3:5。经营期间合伙企业欠供应商货款200万元,合伙企业自有财产经清算仅为80万元,不足清偿部分依法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外债权人可向任一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内部按出资比例分担)。同时,甲另以50万元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丁公司欠货款120万元,丁公司自有财产仅60万元。不考虑其他费用与税费。求:(1)按内部出资比例分担,甲应分担的不足清偿额为多少万元?(2)丁公司不足清偿的60万元,甲是否需以其个人财产补足?(3)对比两情形,说明甲所承担责任形式的法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