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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会计选择题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债权、合同与侵权责任 AI 三重审校通过

题目
甲公司于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明确要求承诺须在3月10日前到达。乙公司于3月8日发出承诺,因邮递延误于3月13日到达甲公司。甲公司未就是否接受作出任何表示。根据《民法典》合同订立规则,该承诺的效力如何认定? A. 承诺迟延到达且已超期发出,不发生承诺效力,合同未成立 B. 承诺因传递原因迟到,甲公司未及时通知不予接受,应视为有效承诺,合同成立 C. 承诺有效与否取决于乙公司是否催告确认 D. 承诺一律无效,须重新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