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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抵扣与转出 — 会计计算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 增值税法律制度 AI 三重审校通过

题目
某市家电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税额26万元;(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注明买价50万元,拟用于生产13%税率的家电产品;(3)将上月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一批生产用钢材(抵扣时税率13%)改变用途,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在建工程,该批钢材实际成本80万元。要求: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该企业10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考虑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