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计算题 标准 ★ 精品

涉外经济纠纷解决机制 — 会计计算题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AI 三重审校通过

题目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未履行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乙公司以下列情形为由请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①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②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③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规则不符;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行为。问:上述五项情形中,依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共有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