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 会计选择题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设立一家从事商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就设立事项作出如下安排:甲以货币出资,可分期缴纳;乙以其享有处分权的专利权作价出资;丙主张公司章程须由全体股东一致制定;丁主张公司成立后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法定上限。四人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的说法正确,货币出资必须一次性缴足
B. 乙的出资方式合法,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
C. 丙的说法错误,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制定即可
D. 丁的说法正确,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人数上限为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