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来自 AI 原创生成并经逐题审校的题目,带 精品 标记的为 AI 复审通过。整卷生成请去组卷。
判断:赵某与邻居钱某因宅基地纠纷申请镇政府调解,镇政府作出调解协议后,赵某对调解结果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于行政复议法扩大了受案范围,该调解行为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县政府应当受理赵某的复议申请。
登录后查看答案
某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省政府制定的《某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对甲公司作出责令停产整顿的决定,并告知甲公司:若对该规章本身有异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规章;若对责令停产整顿决定不服,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起诉。下列判断:生态环境局的上述两点的说法均正确。
判断题:某市政府规章《市容管理规定》设定了摊位许可,市民王某认为该规章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规章。下列判断:该规章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一经公布即对不特定多数人反复适用,但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王某不能直接起诉该规章,只能在对以该规章为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时,一并向法院请求对该规章进行附带审查。
判断:某省市场监管局为查处涉嫌违法企业,对相关场所实施查封。查封期限届满前,因案件情况复杂,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了二十日;后因案情特别复杂,再次经同一负责人批准又延长了三十日。该做法符合《行政强制法》关于查封期限的规定。
判断题:甲深夜行走在小路上,误以为身后快步接近的丙是前来寻仇的不法侵害人,遂转身将丙打倒在地致其轻伤。丙实为普通路人,并无任何侵害行为。有观点认为:甲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并实施了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故构成正当防卫;即使不符合,因甲具有伤害的故意,也至少构成故意伤害罪。上述两步判断是否正确?
判断题:甲在朋友乙家中做客时,谎称自己手机没电,向乙借手机拨打电话。乙信以为真将手机递给甲,甲接过手机后趁乙转身倒水之机携带手机悄悄离开。因乙系基于错误认识而将手机交给甲,故甲构成诈骗罪。
判断题:15周岁的张某绑架他人并故意撕票(杀害被绑架人)。有观点认为,张某仅对故意杀人行为负刑事责任,对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其主观上明知实施的是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希望该结果发生,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并侵害了他人生命权这一客体,故张某的杀人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四要件,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分析是否正确?
某晚,甲持刀抢劫乙,乙奋起反抗,用随身携带的扳手将甲打倒在地致其轻伤。甲倒地后停止侵害并哀求饶命,乙仍盛怒之下连续击打甲头部,致其重伤。另:丙因躲避野狗追咬,慌乱中撞倒路边路人丁致其轻伤。下列判断:①乙打倒甲致轻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②乙致甲重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③丙撞倒丁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④若乙误以为甲仍欲侵害而反击(实际甲已放弃),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判断正确的数量为唯一确定,请先判断上述四项正误,再回答:本题中②的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题:甲出生于2010年3月,2023年4月故意杀害他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甲可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追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表述是否正确?
某高校宪法学研讨课上,甲同学作如下陈述:"根据我国宪法,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国家副主席继任主席职位;国务院实行集体负责制,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乙同学认为甲的上述两项陈述均正确。请对乙同学的判断作出正误评价。
判断:某县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后,有人提出该县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据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理由是地方各级人大在其行政区域内享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权。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判断:某公司员工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侦查人员未经法定程序即拆阅其私人电子邮件。李某主张宪法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该检查行为因缺乏法定事由与法定程序而违宪。
判断:某地公安机关以侦查犯罪为由,经法定程序检查了公民张某的信件。有人据此认为:(1)宪法规定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仅指保护,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检查;(2)根据我国宪法,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上述两种说法均正确。
某区政府工作报告称:本区已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下一阶段重点建设法治社会,其核心任务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该报告关于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任务的表述正确。
某法硕学生在小组讨论中发表如下观点:《唐律疏议》五刑体系中的笞、杖、徒、流、死均为身体刑,可见隋唐时期肉刑已全面恢复;同时,依据化外人原则,同一国家的外国人之间在唐朝境内犯罪时,须先适用其本国法律,其本国法律无规定的才依唐律处断。
判断题:某研究生在读书笔记中写道:『《唐律疏议》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实现了礼与法的深度融合;同时,唐律设有化外人原则,规定凡属化外人,无论其内部相犯还是与唐人相犯,一律依照唐律处断,以彰显中华法系的德化精神。』该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题:某同学在整理《唐律疏议》笔记时写道:『根据化外人原则,凡是外国人在唐朝境内犯罪,一律依照唐朝法律论处;同时,唐律五刑体系中的笞、杖、徒、流、死均为正刑,不包括肉刑。』该同学的两项表述均正确。
判断题:某同学复习时认为,《唐律疏议》贯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原则,因而对谋反、谋大逆等十恶重罪,只要符合八议条件,一律可以减免刑罚;同时认为其五刑体系中的流刑属于肉刑的一种。请判断该同学的看法是否正确。
判断:某学生复习时总结——根据我国宪法,修改宪法的提案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而修改宪法权仅由全国人大行使;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但不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判断题:甲同学在学习国家机构职权时表示:“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而无权修改宪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而不仅仅覆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乙同学则认为:“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有权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甲、乙两位同学的表述依次判断为正确与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