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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出口公司拟与德国买方以销售确认书确认一批玻璃水杯交易。经办人起草正文时已列入:①品名及规格:玻璃水杯 350ml;②数量:16,000 pcs;③单价:USD 1.85 per pc CIF Hamburg;④总值:USD 29,600.00;⑤装运期:2024年11月;⑥付款方式:即期信用证。请指出为使该销售确认书主要条款完整,还应补充哪两项主要条款,并分别写出其规范表述示例(自拟合理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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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某出口企业与澳大利亚买方经函电磋商达成交易后,卖方将销售确认书一式两份寄交买方,但买方以“公司近期内部调整”为由迟迟不予会签,同时要求卖方先行备货。关于该成交确认书的性质与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确认书须经买方会签后方能生效,买方未签署前合同尚未成立,卖方无须备货 B. 确认书仅是卖方的发货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力 C. 双方交易条件已经达成一致,确认书是确认成交条款、作为履行合同和处理争议依据的书面凭证,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会签不影响其依据确认书承担的合同义务 D. 确认书一经卖方填制即对买方强制生效,买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任何条款
某出口公司与巴西买方签订销售确认书:品质凭规格成交——Grade A 咖啡豆,水分不超过12%,瑕疵豆率不超过4%;数量条款为500公吨,卖方可溢短装2%;价格条款为每公吨1800美元CIF桑托斯。若卖方实际交货496公吨,则买方应付货款总额为___美元。
某出口公司与泰国买方签订销售确认书,规定:品质凭规格成交——Grade A 香米,碎米率不超过7%,水分不超过14%;数量条款为800公吨,卖方可溢短装5%;价格条款为每公吨520美元CIF曼谷。后卖方实际装运784公吨。下列关于该确认书条款与履约的表述正确的是:A. 实际装运量超出溢短装范围,买方有权拒收 B. 实际装运量在溢短装范围内,货款总额为407,680美元 C. 价格条款应注明以毛重计价,否则数量条款无效 D. 品质条款中碎米率与水分指标属于凭样品成交的体现
某出口公司与荷兰买方就葵花籽仁签订销售确认书。条款规定:品质凭规格成交——Grade A 葵花籽仁,纯仁率不低于95%,水分不超过7%;数量条款为600公吨,卖方可溢短装5%;价格条款为每公吨CIF鹿特丹900美元。请依据条款填写: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允许的下限为____公吨,上限为____公吨;若卖方交货610公吨,按合同总价计算,买方应付货款总额为____美元;在品质条款中,『纯仁率不低于95%』属于对商品____(填:内在品质/外观品质)的规定。
某出口公司与美国买方签订销售确认书,规定:品质凭规格成交——Grade A 大豆,蛋白质含量不低于36%,水分不超过12%;数量条款为600公吨,卖方可溢短装4%,多装或少装部分按合同单价结算;价格条款为每公吨CIF纽约520美元,总价为312,000美元。请根据上述确认书内容补全:该销售确认书的品质条款属于凭____成交,价格条款中的贸易术语为____,若卖方实际交货620公吨,其交货数量____(填"符合"或"不符合")数量条款的规定。
买方拟就一批机械零件的延迟交货向卖方写索赔函。以下哪种结构安排最符合规范索赔函的写作要求且语气得体?A. 开头直接宣布取消合同并索赔,全文使用最后通牒式措辞 B. 先说明合同号与约定交货期,再陈述实际延迟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然后提出索赔要求,结尾表达期望友好解决 C. 全文只描述延迟造成的损失,不提合同和订单信息,结尾要求对方照价赔偿 D. 先感谢对方以往合作,随即详细致歉己方检验疏忽,不提出任何具体索赔要求
某出口公司对外成交一批货物,CIF价为 USD 25,000。客户来函要求按国际贸易习惯做法投保,并在 CIF 价基础上加成 15% 确定保险金额。问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应为多少? A. USD 25,000 B. USD 28,750 C. USD 27,500 D. USD 30,000
买方拟就一批机械零件的延迟交货向卖方写索赔函,并列出写作提纲:①提出索赔要求及补救方式;②引用合同号与订单,说明交货期已过的事实;③附上相关证据(如往来电函、船期记录);④礼貌表达希望继续保持业务关系的愿望。按照索赔函的规范写作结构,正确的排列顺序是: A. ②→③→①→④ B. ①→②→③→④ C. ②→①→③→④ D. ③→②→④→①
某出口公司对外报出某批货物CIF价为 USD 28,000,外商来函要求按CIF价加成15%投保。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保险金额 = CIF发票金额 × (1 + 投保加成率)),保险公司应承保的保险金额为多少? A. USD 28,000 B. USD 30,800 C. USD 32,200 D. USD 35,000
某出口公司审核国外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时发现:来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24年11月30日,交单期为装运后21天内,信用证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5日。因生产原因,货物最早只能于2024年12月10日装运。出口公司拟致函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按惯例,修改函首段应首先写明来证的____(英文单项,四个词以内),以便对方查验;若按实际装运日2024年12月10日及交单期21天计算,且仅满足最低要求,修改函应请求将信用证有效期延至____。
某出口公司按CFR纽约条件向美国买方出口一批针织服装,货物已于3月8日装上「海燕」轮并离港,提单日期为3月8日,预计3月30日抵达纽约。卖方随后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下列关于该装运通知的表述,正确的是:A. 买方投保以装运通知为依据,卖方漏发通知可能导致货物损失无法获赔的风险由买方转向卖方承担 B. 装运通知只需注明合同号,船名、提单日期及预计到港时间可省略 C. 装运通知是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唯一必备单据 D. 按CFR条件,卖方无须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某出口公司收到国外来证,与销售合同核对后逐项审核,发现下列条款差异:①合同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25年10月20日,来证规定为2025年10月5日;②合同规定允许转运,来证规定Transshipment is prohibited(禁止转运);③来证规定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0日,而最迟装运期为10月5日。上述条款中,属于必须要求改证的实质性不符点是:A. 仅①② B. 仅②③ C. 仅①③ D. ①②③均属实质性不符,必须改证
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规定:由美国花旗银行开立并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自由议付(任何银行均可议付),议付行议付后可向开证行索偿。受益人向当地某银行交单议付并获得款项后,单据在寄单途中遗失,买方拒付。假定单证相符、银行均无过失。根据信用证当事人责任划分,最终承担付款责任且议付行对其享有追索/索偿权利的当事人应是: A. 开证申请人(买方),因其为贸易合同的付款义务人 B. 议付行,因其已向受益人付款 C. 开证行,凭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D. 通知行,因单据经其转递
某出口公司审核国外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合同规定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allowed),而来证却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来证其余条款均与合同相符。出口商拟致函买方,要求其通过开证行对该不符点进行修改。写信用证修改函时,以下哪项做法最为恰当? A. 函中只需说明来证与合同不符,无需明确要求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 B. 函中应指出不符点,明确要求将不允许分批装运改为允许分批装运,并请买方尽快通过开证行办理修改手续 C. 函中应要求买方直接修改信用证文本,无需经开证行办理 D. 函中应先声明将单方面撤销合同,再要求修改信用证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澳大利亚买方出口一批货物,合同发票总金额为120,000美元,支付条款约定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付款。信用证规定:开证费用由买方承担,议付费用按议付金额的0.125%由卖方(受益人)承担,从议付款中扣除。请计算:卖方向银行交单议付后,实际可收到的货款金额是多少?并简要说明与T/T预付相比,即期信用证方式下卖方收取货款的基本特点(第一性付款责任人是谁)。
某出口公司业务员在对比三种常见国际支付方式的风险特征时总结如下:从卖方收款风险角度分析,电汇(T/T)预付货款因买方先付款后交货,卖方风险最小;付款交单(D/P)中买方不付款则不能取得货运单据;而承兑交单(D/A)下买方只需承兑汇票即可先行取货提货,若到期拒付,卖方可能面临货款两空。据此,三种方式中卖方收款风险最大的是____;信用证(L/C)结算中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是____。
某出口商与买方以即期信用证(L/C at sight)成交,但议付行通知单据存在不符点被拒付,买方随后承诺改用电汇(T/T)付款但迟迟未执行。出口商准备发出第一封催款信。按照催款信的写作步骤,写信前应首先核对付款方式、单据拒付原因及款项金额,以确定催款的____(填“事实依据”或“货运航线”);首封催款信宜假设对方因不符点纠纷而____(填“暂时延误付款”或“蓄意拖欠”),语气应____(填“温和提醒”或“强硬威胁”);若首封信后买方仍未付款,第二封信应适当加重语气并____(填“明确提出付款要求并询问原因”或“立即宣布诉诸法律”)。
买方已收到卖方对第H-118号订单(订购竹制茶盘800个,10月12日交货)的执行确认函。现因买方商场专柜装修延期,需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交货期由10月12日推迟至11月1日,数量、价格及其他条款均不变,并请卖方确认能否按新日期执行。下列英文函电标题中,最恰当的是哪一项? A. Request for Quotation for Bamboo Tea Trays B. Advice of Amendment to Order No. H-118: Postponement of Delivery C. Letter Confirming Receipt of Goods under Order No. H-118 D. Complaint about Late Delivery under Order No. H-118
某中国出口商于4月8日向德国买方发盘:"帆布背包2000只,每只22美元CIF汉堡,6月装运,接受须于4月18日前到达我方。"买方于4月15日回电:"接受你方4月8日发盘,但请将价格改为CIF FO汉堡。"该回电于4月16日到达中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该接受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 回电在发盘有效期内到达,构成有效接受,合同于4月16日成立 B. 回电对贸易术语作了变更,视为拒绝发盘并构成新发盘(还盘),原发盘失效,合同不成立 C. 回电属逾期接受,须经中方毫不迟延地予以确认方能生效 D. 回电属非实质性变更,接受有效,合同按原发盘条件于4月16日成立